Board logo

标题: 妻子多次花钱为丈夫找卖淫女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cjch777    时间: 2010-4-29 21:59     标题: 妻子多次花钱为丈夫找卖淫女获刑

  淮安楚州女子于红(化名)一直在楚州城区某浴室做修脚工,今年2月份一天晚上,由于她身体不“方便”不能满足其丈夫要求,她竟打电话“请”浴室小姐黄芳(化名)到家中为其丈夫服务。此后她又多次请黄芳到家“服务”。4月初,黄芳“供职”的浴室被群众举报涉黄被查处,于红的荒唐行径也随之暴露。案发后,于红的丈夫因嫖娼被公安机关罚款5000元,而于红本人也因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2月18日,于红在外打工的丈夫回到家中,由于她身体不方便而没能满足丈夫的要求。但此时,丈夫竟向她提出一个要求:“给我找一个小姐来,你要不给我找,我就自己出去找了!”听到丈夫这个要求,于红虽然生气,但她也害怕丈夫真的出去鬼混,心想还不如自己帮他去找一个,也便于自己“控制”局势,于是她想到了她打工浴室里的小姐黄芳。在电话里,她告诉黄芳自己一个朋友想找个小姐,让其去服务一下。为免得日后麻烦,她没敢告诉黄芳,要去服务的对象是自己的丈夫,并且在电话里于红和黄芳讲明,不要向服务的客人要钱,费用由她来支付。谈妥之后,于红便到浴室将黄芳带到家中,而她自己则站在楼下等候。

  3月份,黄芳所在的浴室生意有点清淡,手头也开始拮据起来。正当她为没钱用发愁时,突然想起上次应于红邀请,出去为其“朋友”服务,至今于红还没付一分钱。于是,她在浴室找到于红,称想向其“借”200元钱,此时的于红身上虽然有钱,但因为平时迫于丈夫的淫威,她还是赶紧回家将此事告诉丈夫。她的丈夫心知肚明,这是黄芳在要上次的服务费,于是告诉妻子“要‘借钱’就让她再来为我服务一次,否则免谈”。

  为怕事情败露,于红不得不硬着头皮再次“请”黄芳上门为其丈夫服务。事后,于红将200元钱“借”给黄芳。此后,应丈夫要求,她又多次自己花钱将黄芳“请”到家中为丈夫服务。

  昨天上午,得知自己不但被判处缓刑还要交罚金,于红始终不明白:自己“好心”找小姐为丈夫服务,为何惹来这么大麻烦?

  ■专家观点PK

  荒唐妻子是不是在犯罪

  对于红的判决结果,在法律界也有正反两方不同看法。

  正方 构成介绍卖淫罪

  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季秀平院长:于红丈夫嫖娼属违法行为,而于红本人介绍小姐为丈夫“服务”,属犯罪行为,所以法院判决并无不妥之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于红夫妻俩的行为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对以后的夫妻生活也难免会产生影响。季院长认为,于红的家庭属于典型的男子当家的家庭,有可能存在于红丈夫对于红实施软暴力的行为,这就导致于红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受控于丈夫,而她本人又无处诉说。所以他建议,家庭妇女在受到家庭软暴力或者家庭暴力时,应尽早到妇联等部门求助。

  反方 治安处罚即可

  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该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是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介绍卖淫。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构成介绍卖淫罪,值得商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介绍他人卖淫的,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刘茂通律师指出,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在刑法规定介绍卖淫罪的同时也明确把介绍卖淫规定为一种行政违法行为,符合一定情节的才能依法给予刑事惩处。

  刘茂通律师认为,介绍卖淫罪是指为卖淫人员向嫖客介绍的淫媒行为,表现为替卖淫者寻找、招揽、介绍嫖客,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一般来说,介绍卖淫者是直接为卖淫人员服务的,有的甚至是受雇于卖淫人员,从卖淫人员那里收取介绍费或借助其他方式获取利益。刘茂通据此认为,本案件中,被告人正处在月经期,而老公的性欲又十分旺盛,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又无法满足其性需求,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又不想伤害与丈夫的感情,才不情愿而为之。此案件中被告人不仅没有获取经济利益,相反还出资。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刘茂通律师表示,被告人的这一行为不具备介绍卖淫的营利性、固定性和经常性等特点,是偶发的,主观恶性小,不构成犯罪,应该以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
转帖述评:他老婆怎么能比他判法还严呢真说不通,在怎么也不能是他老婆组织卖淫而是所在这家的老板是组织者。在说这个男的真不要脸,老婆也糊涂!

作者: lc0602100117    时间: 2010-4-30 18:47

这叫什么事啊,荒唐,糊涂啊,畸形的环境下诞生的畸形行为
作者: dshu    时间: 2010-4-30 19:24

妻子可悲,也可气!丈夫无耻,更可怜!说妻子“可气”是说她软弱糊涂;说丈夫“可怜”是说他没有廉耻脸面。
作者: cbqcbqx    时间: 2010-5-1 08:21

真的无奇不有,这个妻子看起来不长脑子啊。。
作者: leo5122    时间: 2010-5-3 02:43

取到这样的妻子,真实宽宏大量啊,估计自己也不干净,所以也让丈夫一样,相互都有把柄谁也别怪谁
作者: nwpu1982    时间: 2010-5-3 09:28

爱情真伟大
老公需要自己去找就行了么
还要老婆牵线
奇闻
作者: rw630    时间: 2010-5-6 21:02

以前看个新闻说,老婆为了给他老公治病,听江湖医生的话给老公找了个少女破处,最后都被抓起来了,真是愚昧无知啊。
作者: 730998222    时间: 2010-5-6 21:06

还不如把电话号给老公 让老公自己打呢 这下可好 自己都搭进去了
作者: lanluxiaogui    时间: 2010-5-7 09:27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用嘴,有手不都可以解决吗,不知道这个妻子是开放还是保守
作者: xx910401    时间: 2010-5-8 14:00

太悲剧了吧,说明男人不行,女人也是个傻瓜
作者: yfhslm10    时间: 2010-5-11 11:33

居然有这样的妻子,我如果能找一个这样的就好了,以后出去玩也不用担心了
作者: feiyingeagle    时间: 2010-5-11 11:40

这也太恶搞了吧!怎么不说是于红的丈夫强逼她去找小姐呢?她丈夫明显犯了威胁罪,而于红只是被害者而已。
作者: 心痒痒    时间: 2010-5-11 11:52

嫖娼最多也就是个道德问题,嫖个娼还得罚款坐牢这是不是有点太严了,看来我国的法律是不是该改一下。
作者: 货运部    时间: 2010-5-11 11:56

还有这种事情,真是杂选,看来这女的也不正经
作者: dengyangyang    时间: 2010-5-11 12:31

居然会有这么荒唐的事,那个男的也太无耻了一点吧
作者: zapoqwer88    时间: 2010-5-11 13:02

还不如叫丈夫自己去呢,干嘛当个中介,本来就罚款的事,结果变成坐牢的事了。
作者: huang86363065    时间: 2010-5-11 13:16

这世道啊真是无奇不有,竟然如此荒唐的事情都有,无奈啊
作者: Coldplayman    时间: 2010-5-11 17:42

傻瓜妻子,无耻的丈夫,这样一对夫妻真是荒谬啊
作者: congxz6688    时间: 2010-5-11 17:49

这些法官们是不是太扯了点?这也要获罪?
感觉非如此不能体现他老人家威严的意思。
作者: rainstarts    时间: 2010-5-11 18:20

这对夫妻真是有意思。。。不过这男的真的挺有淫威的,这女的还真是傻啊
作者: wlfoxpro    时间: 2010-5-15 20:21

这个女人
傻了吧
这样也行
昏了头
作者: lvhj168    时间: 2010-5-15 20:35

还不如把电话号给老公 让老公自己打呢 这下可好 自己都搭进去了说明男人不行,女人也是个傻瓜
作者: bxc1233765    时间: 2010-5-15 23:43

确实很悲剧的事情,不过我感觉妻子的判刑比丈夫还要重,多少还是有点说不过去吧
作者: bobsky    时间: 2010-5-16 21:02

一对混账加活宝,最傻的还是居然被人逮到了...
作者: 森林一角    时间: 2010-5-16 22:16

看来这男人在家里一定很强势,要不是女人有看表演的爱好
作者: ylsm_sis    时间: 2010-5-17 00:44

身在天朝 一切皆有可能
话说第一次完事后黄芳怎么木有找于红要钱呢?
作者: 陌路    时间: 2010-5-17 01:28

为丈夫招小姐,不知道算是闹剧呢还是算悲剧。
作者: 174339996    时间: 2010-5-17 15:04

这都是什么事啊。。。这女人是蠢的可以还是爱他的男人到无限包容呢?
作者: wxsqq    时间: 2010-5-17 15:35

这算贤妻吗我靠男人要是在乎性生活的话不行就离婚呗,女人也不能作践自己呀,这是什么心理?
作者: 977517    时间: 2010-5-17 15:38

她妻子真伟大 居然鼓励老公去嫖 难道有什么特殊的心理吗 爆汗啊
作者: caa1986    时间: 2010-5-19 14:53

真不知道这女的在想些什么 这样的结果是不是能让她去好好想想今后的生活
作者: qwg    时间: 2010-5-19 16:24

這樣的老公,你也要
早就應該放棄他了吧
作者: 511541870    时间: 2010-5-19 16:33

这个老婆就不知道用手或者用嘴吗?真是笨死了
作者: 身瘦骑乳    时间: 2010-5-19 16:41

不懂法的恶果,这个老婆想的也太简单了,这男人也不是好东西
作者: moyu8182    时间: 2010-5-19 16:46

太杯具,有这么2b的人吗?是在是可怜啊。
作者: ztoo    时间: 2010-5-19 17:02

女的还真牛逼啊。这种事都做的出来。
有些人的思维就是奇特。
作者: tg3366    时间: 2010-5-19 17:27

女人太懦弱了,丈夫也太不地道了,他根本不懂得夫妻之道只知道发泄而已
作者: 铳墓    时间: 2010-5-19 17:32

如此悲剧啊,怎么说呢?男的混蛋,女的混帐!面对法律这确实是个争议啊!
作者: xtsaisai    时间: 2010-5-19 17:43

这种情况下谁都有责任的,不过可以协议分居嘛  都满足不了了 还看的那么严干嘛
作者: qq674481734    时间: 2010-5-21 20:49

妻子傻    丈夫傻    小姐黄芳更傻      这几个人   整个一闹剧
作者: yfmyfm6151    时间: 2010-5-22 09:50

这样的老婆还真是通情达理,老公出去玩还帮忙找
作者: wanxd1234    时间: 2010-5-22 15:22

可悲、可怜、可叹
   真搞不懂这女人是怎么想的
作者: 076se    时间: 2010-5-22 15:24

看来这个当老婆的实在是太愚昧了,脑子有点问题。
作者: zsslu    时间: 2010-5-22 15:45

这女人也太傻太天真了,帮老公找小姐还自己付钱,奇闻呀!
作者: 曹方    时间: 2010-5-22 16:59

不好说的社会呀 这个不是人能解决的问题 国家就应该严办
作者: testsimple    时间: 2010-5-22 17:05

对这个妻子无语了,教育程度太低吧,不然怎么会这个样子
作者: 安生河    时间: 2010-5-22 17:15

哎,傻傻的妻子啊!你在满足你老公的同时,在深深的伤害着自己
作者: tyh201314    时间: 2010-5-22 17:18

唉,悲剧的女人啊,都这样了还留念什么呢,换一个活法吧
作者: 我是古董    时间: 2010-5-22 17:39     标题: 看看你的朋友在哪里?通过GPS定位追踪手机号位置的方式试试?

看看你的朋友在哪里?通过GPS定位追踪手机号位置的方式试试?
http://www.gps2010.tk/profile.php?37676-1.html;
作者: zhanghaofan888    时间: 2010-5-22 17:51

怎么会有这种老婆啊,看了都让人不敢相信啊,还是本本分分自己嫖娼好了
作者: caobanzhu    时间: 2010-5-22 17:54

法律只是欺压穷人啊,穷的连200都没的女人,还要对她罚款2万,真是逼良为娼啊!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67.220.93.15/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