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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历史】中国古代的书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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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国古代的书院文化

何谓书院,书院最初是指读书的书楼。以官立书院为例,起初是中央政府官方修书、藏书、校书、偶尔也为皇帝讲经的场所,本质上是政府的办公机构。开元六年(公元718年),玄宗皇帝下诏改东都洛阳“乾元殿”之名为“丽正殿”(又名丽正修书院、丽正书院)。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又再次下诏改“丽正殿”为“集贤殿”(又名集贤殿书院、集贤书院)。可见当时书院的性质,尚无教书育人之职能。

众所周知,唐代的雕版印刷术极为发达,使得书籍的质量不仅得以改善,而且数量大增。为民间或私家藏书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因而唐中叶之后,各地民间或私人创建的书舍、书屋、书楼、书堂、书院之类的设施涌现。又因为官方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等首先以书院命名为“修书之地”“藏书之所”,“书院”之名便在民间更广泛地流行起来。这些书院广泛地分布于今天全国各地,只是单纯的供私人或者官方查阅修订书籍,相当于今天的图书馆。而书院真正具有学校性质,是在唐末和五代基本形成的。并在宋代基本确立下来

定制

宋初,官方利用唐代以来出现的书院,通过赐书、赐额、赐田、召见山长等方式加以扶持,使其替代官学,为国家培养人才,从而形成了一批颇有影响的书院。如今天闻名的岳麓、白鹿洞、石鼓、嵩阳、应天府、茅山等书院,都是因教学有功获得御赐而扬名的。在统治阶级的扶持下,书院的教育教学功能得到强化,并逐步获得了获得社会的认同。

及至南宋,大理学家朱熹在讲学的过程中吸取各方利弊,在各地大儒的帮助下,书院作为一种正式学校教育制度,终于有了自己完整的规章制度。朱熹在《衡州石鼓书院记》中就明确指出:“予惟前代庠序之教不修,士病无所于学,往往相与择胜地,立精舍,以为群居讲习之所,而为政者乃或就而褒表之。”这段文字就是对书院很好的定性。

宋代创建书院大约711所,分布在今天全国18个省、区、市。其分布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范围明显扩大,广西、海南、甚至今天的香港都有了书院;二是数量猛增,书院分布由点状变为片状,出现几大密集区,尤其江西、浙江、福建这三个科举大省为主位;三是发展极不平衡,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只有19所书院,仅占全国书院总数的2.7%,文化重心明显南移,南方完全取代中原成为教育与学术中心。

成熟

书院的数量在明代进一步增长。据统计,明代书院总数可能达到2000多所,远超唐宋元三个朝代总和,其中新建的书院有1699所之多。

随着书院的不断壮大,明朝书院也日渐地分为两类:一是重授课与考试的考课式书院,同于官学甚至有很多就是退休的朝廷高官创办;另一种则更注重学术研究,经常有各学派互相讲会、问难、论辩的讲会式书院,然而统治者处于维持统治的目的考虑,往往对这些书院采取打压的态度。不少书院更是直接被朝廷禁毁,例如著名的东林书院。

事实上,明朝书院还有一个发展态势,那就是总体上由先进发达地区向边远落后地区推进,两广地区书声朗朗,标志着书院的发展进入了成熟期推广阶段。

末路

然而好景不长,清军入关,江山改朝换代,清初统治者面临相当严重的地方残余势力反抗,为了应对南明,三藩,台湾等势力的割据,担心书院的自由讲学之风会撼动统治基础,统治者实行严酷的文化禁锢政策。严格控制书院活动,抑制书院发展,并使之官学化。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朝廷明令禁止私人创建书院。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清政府在各省城设置书院,后各府、州、县相继创建书院。乾隆年间,官立书院剧增。绝大多数书院都成为以考课为中心的科举预备学校。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清政府在南方的统治,但也极大的打压了学术思想的发展。尤其是康雍乾三朝,文字狱大兴,知识分子的脊梁被打断。学院成为了清政府控制思想的工具,逐渐的丧失了其原有的学术研究与讨论的职能。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新式学校及其制度的引入,光绪皇帝于1901年诏令全国书院一律改为新学堂,中国书院及其制度就此结束。

[ 本帖最后由 Alhat 于 2021-6-21 18:31(GMT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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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其实就类似于现在的学阀,属于知识上的阶级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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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书院只是表达儒家士大夫的理想追求,是传播儒家文化的理论阵地,说穿了,就是培养符合儒家理念的管理人才和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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